四、被告人肖克臣、案
(一)根基案情
被告人肖克臣與肖生坤(另案處理)用網絡實施,並租賃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一衡宇用于做案。2013年6月13日晚,肖克臣以外出遊玩爲名,將通過手機微信“搖一搖”結識的被害人梁某某(女,時年15歲)騙出後,與肖生坤一路將梁某某騙至租賃衡宇內。二人持美工刀並用膠帶梁某某,肖生坤從梁的手提包內搜得現金350元、小米手機1部。其間,肖克臣了梁某某。爾後,二人打電話聯系梁某某的母親,索得贖金2萬元。後即逃離現場。
(二)裁判結果
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經審理認爲,被告人肖克臣結夥以財物爲目標他人,過程中又被害人意志,與被害人發素性關系,其行爲分別構成罪、罪,依法應當數罪並罰。肖克臣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刑滿後不到半年又犯罪,系累犯,依法應當從沈處罰。按照刑法有關,認定被告人肖克臣犯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三年,並處罰金人平易近幣一萬元;犯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,三年,並處罰金人平易近幣一萬元。宣判後,被告人肖克臣提出上訴。佛山市中級經依法審理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(三)典型意義
本案是一路操縱網絡結交實施、犯罪的案件。隨著網絡應用的發展和日漸普及,網絡社交平台,特別是網絡聊天東西,爲人際交往帶來了極大便當。與此同時,因其公共性、匿名性、便利性等特點,網絡結交也成爲實施犯罪的新平台,由此引發的刑事案件呈上升趨勢。一些年輕女性和青少年缺乏防範意識和能力,往往容易成爲侵害的對象。本案中,被告人肖克臣他人,事先租賃做案場所,通過微信搜刮功能,選定尚未成年的女網友做爲做案對象,借外出遊玩之名騙出後、,犯罪性質惡劣,情節後果嚴沈,社會風險性大,又系累犯,依法對其所犯之罪從沈處罰,一方面顯示了嚴厲打擊操縱網絡實施犯罪的堅定立場,另一方面通過實實案例警示,網絡結交要連結,不要輕信目生人,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和年輕女性,要不斷提高防範意識和能力,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和財産不受。
五、被告人葉振強案
2010年5月,被告人葉振強、好寶租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區人平易近某廠家屬院6號樓602房,配合糊口。因經濟困頓,葉振強産生他人錢財。同年10月23日晚,葉振強通過QQ聊天結識了被害人趙某(女,殁年18歲),兩人相約見面後,葉振強將趙某帶回租住屋,趁趙某熟睡之際,用通明膠帶、床單將趙某纏裹後節制。次日上午,葉振強用趙某的手機打電話向趙的父母索要贖金,並讓趙某與其父母通話。因趙某通話時泄露了地址消息,二被告人擔苦衷情敗露,産生。好寶按住趙某的腿,葉振強用毛巾捂住趙某口鼻並勒趙某頸部,致趙某機械性梗塞滅亡後,二人逃離。
河南省漯河市中級經審理認爲,被告人葉振強以財物爲目標他人,後恐敗露,便將被害人,其行爲已構成罪。葉振強正在配合犯罪中起次要感化,系從犯,依法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數犯罪處罰。按照刑法有關,認定被告人葉振強犯罪,判處死刑,終身,並處個人全數財産。好寶犯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。宣判後,葉振強提出上訴。河南省高級經依法開庭審理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並依法報請最高核准。最高經依法複核,裁定核准被告人葉振強死刑。
隨著智妙手機的發展和各種社交軟件的廣泛應用,網絡社交無處不正在。社交軟件本身只是一個東西,不存正在對錯好壞,關鍵是若何利用。若是被操縱,就會成爲其犯罪的東西。網絡無法驗證用戶的根基身份消息,更不成能校驗用戶的操行。犯罪恰是操縱此點,隱瞞實實身份,將本人飾演成各種腳色,正在網絡上物色、“釣取”可能會成爲其犯罪對象的人,當取得對方信賴後,就邀約見面,進一步實現其犯罪目標。從近些年因網絡發生的案件中可見,詐騙、搶劫、盜竊、、以至、等惡性刑事犯罪時有發生,亟需惹起廣大網平易近的留意和。本案中,被告人葉振強以爲目標通過網絡尋找犯罪對象,騙取被害人趙某的信賴後,將趙某騙至租住處,對趙某實施,最終將趙某。但願本案能廣大熱衷網絡結交的網友們的,要慎沈網絡結交,不給犯罪可乘之機。
六、被告人張盛貴案
2012年6月中旬,被告人張盛貴假名“張學川”通過QQ結識被害人範某(女,時年18歲),通過一段時間的網絡聊天,二人漸漸熟悉。張盛貴多次要求範某做其女伴侶遭拒,後範某答應與張盛貴做兄妹。同年7月5日,張盛貴與範某相約見面,並到公園遊玩、逛街、購物。二人午飯後,張盛貴以天氣太熱爲由,提出要去賓館洗澡,讓範某一同前去,並幾回再三請求範某等他洗完澡再離開,範某答應。此後,二人來到一家旅館,張盛貴以本人未帶身份證爲由,以範某的身份證登記入住該旅館。洗澡結束後,張盛貴鎖閉房門,從褲子口袋中掏出一把刀範某做其女伴侶,範某把身體給其看。範某見狀,欲打電話求救。張盛貴即搶走其手機,並將範某,還用手機拍下範某數張裸照。
福建省建陽市經審理認爲,被告人張盛貴婦女意志,采用手段與被害人發素性關系,其行爲已構成罪。張盛貴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正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罰之罪,系累犯,依法應當從沈處罰。鑒于張盛貴已賠償被害人全數經濟損失,能夠酌情從輕處罰。按照刑法有關,認定被告人張盛貴犯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。宣判後,被告人張盛貴提出上訴,福建省南平市中級經依法審理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當今QQ聊天已成爲大部門年輕人糊口的一部門,它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時空距離,豐富了人們的業余文化糊口。可是,正在給人們生産糊口帶來便當的同時,也給實施犯罪帶來了可乘之機。一些人專門正在網上操縱QQ尋找侵害對象實施行爲,此中,既有益用網絡進行詐騙犯罪的,也有益用網絡進行犯罪的。涉世未深的年輕人,特別容易被犯罪通過QQ這種虛擬的通訊體例的謊言所、。淨化網絡空間,,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權益,必須嚴厲打擊通過網絡實施的犯罪的行爲。本案被告人張盛貴通過QQ結識剛剛高中畢業的範某,取得範某輕信後,即與範某相約見面,最後以洗澡爲名騙得範某一同開房,趁機正在房間內將範某。該案的發生提示,不克不及輕信通過網絡結識的人員,不克不及正在網絡上透漏個人消息,更不克不及孤身和網友見面,免得形成。
七、被告人趙小明等不法案
2011年3月始,被告人趙小明、曹金勝、張樂良等人堆積正在青島市黃島區某房間內進行傳銷活動,由趙小明擔任業務從任負責日常辦理。同年8月22日,張樂良以幫幫找工做爲名,通過QQ聊天將被害人江某某(女,時年20歲)騙至其進行傳銷的房間後,由趙小明放置曹金勝、張樂良等人對江某某講授傳銷課程,並貼身以防江某某離開。8月25日淩晨,江某某發現被騙入傳銷組織後,從該房間翻窗逃離時墜樓身亡。
青島市黃島區經審理認爲,被告人趙小明、曹金勝、張樂良不法他人,其行爲均構成不法罪。趙小明正在緩刑期內犯罪,依法應當撤銷緩刑,數罪並罰;正在配合犯罪中起次要感化,系從犯。張樂良、曹金勝系。按照刑法有關,認定被告人趙小明犯不法罪,與前罪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一年;被告人張樂良犯不法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年;被告人曹金勝犯不法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年。現判決已發生法令效力。
本案是一路采取不法手段強制女青年參加傳銷活動致人滅亡的案件。隨著網絡技術的敏捷發展,操縱網絡成立傳銷組織實施犯罪的案件日益增加。本案被害人江某某即操縱網絡找工做,倒黴被傳銷盯上,被不法,終至逃生時倒黴身亡,令人扼腕歎息。